以下是绿色工厂申报指南:
申报条件
基本资质:企业需为独立法人,依法设立,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、环保、质量事故(以“信用中国”公示为准)。在省内同行业中具备显著竞争优势(经济效益与技术基础)。
管理体系要求:通过iso 14001(环境)、iso 45001(职业健康安全)、iso 9001(质量)认证;建立符合gb/t 23331的能源管理体系(需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)。
绩效指标:资源利用方面,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、固废综合利用率、废水回用率需优于行业平均水平。能源低碳方面,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国家/行业限额标准,碳排放量低于行业均值。生产洁净方面,单位产品污染物(cod、氨氮、so等)产生量≤行业均值。
制度与投入:设立绿色工厂管理机构,制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量化目标;确保绿色工厂建设资金投入。
申报流程
企业自评:对照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(gb/t 36132)或行业标准开展自评,编制《自评价报告》。
第三方评估: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现场核查,出具含问题诊断的《第三方评价报告》。
区县/市级初审:向属地工信部门提交材料,区县初审,市级现场核查,公示推荐。
省级评审: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,公示5个工作日,颁发“省级绿色工厂”称号。
国家级申报:由省级工信厅推荐至工信部,国家级专家评审,公示发布“国家级绿色工厂”名单。
动态管理:年度报告,每年向工信部门提交绿色工厂进展;三年复审,每三年重新评审,不合格者取消称号。
申报材料
资质文件:营业执照、生产许可证、土地使用证明、环评批复、“三同时”验收文件。
管理体系证明:iso 14001/45001/9001认证证书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/审计报告。
绩效数据:近三年能源消耗统计表、碳足迹报告、资源利用数据(附计算说明及行业对比)。
技术文件:厂房平面图、用能设备清单、污染物处理设施清单、供应链绿色评价记录。
声明与承诺:近三年无事故声明、最高管理者承诺书、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。
第三方报告:《第三方评价报告》(含现场照片及改进建议)。
其他佐证:节能技术应用证明(如余热回收、光伏发电)、获奖证书、社会责任报告。
相关咨询可拨打0551-63416332或者13956958231